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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

    信息发布者:忠诚卫士
    2017-02-16 21:34:45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   转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61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16年12月13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根据《农业部关于同意浙江省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的函》(农牧函〔2016〕1号)的要求,加快创建全国首个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特制定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按照生态文明、“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实施美丽畜牧生态工程、健康畜牧安全工程、特色畜牧精品工程、智慧畜牧创新工程、新型畜牧创业工程为抓手,统筹抓好畜牧业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畜产品安全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加快构建生态高效、特色精品、安全放心的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现代畜牧业发展新格局,打造成为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到2019年,全面完成规模养殖场提升改造,建设国家级、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培育1000家美丽生态牧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方式基本确立;畜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全省猪肉自给率稳定在45%以上,培育形成一批领军核心企业、全产业链示范区和特色畜牧业强镇,畜牧业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到100%,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实施五大行动。


      一是实施绿色养殖布局优化行动。科学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区域,深化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适度规模养殖。


      二是实施绿色畜牧产业体系创建行动。推进美丽生态牧场建设和特色精品畜牧业发展,推动饲料兽药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屠宰业规范发展,加快畜牧全产业链建设。


      三是实施绿色科技创新支撑行动。积极培育核心畜禽种业企业,加快推进畜牧业“机器换人”,加强畜牧业科技创新和集成示范。


      四是实施绿色发展机制推进行动。健全畜禽养殖规范管理机制,健全农牧结合生态循环机制,健全新型主体和农民利益共享机制。


      五是实施绿色发展能力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创新管理手段,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示范县创建。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是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制订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队伍,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各级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建设。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要组建专家团队,大力研发推广节水、节料、减臭以及微生物处理等先进处理技术,指导畜禽养殖场采用合适的生态养殖、健康养殖新模式,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治理和末端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本《通知》适用于指导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相关单位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浙江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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